一、日常管理
(一)组织领导
郑州市教育局成立郑州市职业学校专业技能工作室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指导组,办公室设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组织、协调专业技能工作室日常建设管理工作;专家指导组由市职业教育教研室牵头组建,遴选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优秀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担任专家指导组成员,负责全市专业技能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二)经费管理
设立郑州市职业学校专业技能工作室建设管理专项经费,由工作室所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室主持人按照规定的用途支出。该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办公开支、图书资料的购置、业务培训、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等。届满时,由郑州市教育局财务、审计部门进行检查、审计。
(三)奖励激励
1、专业技能工作室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果,将作为工作室所在学校和成员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单位等评定工作的重要依据。
2、主持人、特聘导师和成员承担专业技能工作室任务的工作经历和业绩,将作为参加更高层次研修、学习、培训和评先表优的重要条件。
3、主持人承担专业技能工作室的工作量作为所任学科满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由所在学校计入本人总工作量,相应绩效工资可以在专业技能工作室专项经费中解决。
二、考核与评价
(一)技能工作室的考核
根据工作室总体工作方案与年度工作目标分解,每学期对工作室进行一次学期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届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
1.考核内容。
(1)技能工作室自身建设(包括办公场所、各项工作制度等);
(2)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成员方面的成效;
(3)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的研究成果等。
2.考核形式。
(1)查看原始档案资料;
(2)听取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的汇报;
(3)深入工作室成员学校实地考察。
3.考核等次。
学期考核、年度考核和全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4.结果运用。
获优秀等次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管理混乱、无明显成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承办学校专业技能工作室称号。
(二)技能工作室成员的考核
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分为学期考核、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由技能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在工作室内部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成员经工作室主持人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调整出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